遲延利息計算器指南
當債務人未依約定時間給付金錢債務時,債權人得依《民法》第233條規定,就遲延期間請求遲延利息。此計算器幫助您快速確定在指定遲延期間內應得或應付的遲延利息金額。
如何使用計算器
首先輸入未依約給付的本金金額。然後輸入遲延利息率——若契約已約定利率,依約定利率計算;若未約定利率,依民法第233條準用第203條,法定利率為週年利率5%。最後輸入遲延的月份數,計算器將自動計算應付的遲延利息。
計算方法說明
遲延利息公式:遲延利息 = 本金 × 年利率 × (遲延月數 ÷ 12)。此計算採單利模式,以月為期間單位,適用於契約已明確約定「按月計算」遲延利息的情況(若契約以「日」計算遲延利息,請改用本站「法定利息計算器」或「逾期付款利息計算器」,兩者以日為計算基礎)。
試算範例:未約定利率的貨款遲延給付
王小姐向客戶請求貨款NT$10,000,雙方契約未約定遲延利息利率,客戶遲延給付達12個月。依民法第233條準用第203條法定利率5%計算,遲延利息=NT$10,000×5%×(12÷12)=NT$500,應付總額為NT$10,500。若雙方契約另有約定較高利率(例如8.5%,需注意不得違反民法第205條週年利率上限16%之規定),則12個月遲延利息將提高為NT$850,應付總額NT$10,850——這說明「有無約定利率」對遲延利息金額影響很大,簽約時明確約定利率條款十分重要。
資料來源與方法說明
本工具之預設法定利率5%,資料來源為《民法》第233條第1項「遲延利息,如債務人遲延時未約定利率者,依第203條規定」及第203條「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查核日期2026年9月)。若當事人已於契約中另行約定利率,應優先適用約定利率,但依民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6%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本工具僅提供公式試算,實際個案之利率上限與起算日期認定,請諮詢律師或依契約條款確認。